海南境外投资备案指南及备案注意事项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高水平开放,是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开放。新发展格局绝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更加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海南自由贸易港背靠国内14亿多人口和GDP超100万亿人民币的guonei市场,面向东盟6亿多人口和GDP超3.4万亿美元的国际市场,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制度型开放战略,通过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和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化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制度设计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我国通过分享国内大市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举措。比如,在免税消费、医疗、教育等产业领域,通过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将吸引全球投资者和各类人才汇聚海南投资兴业并分享发展机遇和开放政策红利。作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交汇点,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在助力我国打造“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等方面发挥突出作用。
自去年以来,许多国内企业落户海南,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走出去”,据行业专业人士分析,国内企业普遍看好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走出去”的前景,加速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产业布局,纷纷在海南新设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需要提醒的是:海南自贸港“走出去”的企业有大量税收政策支持,但前提一定是要合规合法地对外投资。这就不得不说境外投资备案,本文就将详细讲解一下境外投资备案指南
一、ODI备案(核准)对象
设立终目的地企业需备案(核准)
终目的地指境内投资主体投资终用于项目建设或持续生产经营的所在地。为掌握对外投资资金真实去向,同时也有利于有关部门为对外投资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和保障,《暂行办法》明确对外投资备案(核准)实行终目的地管理原则,进行“穿透式”管理。
空壳公司不备案(核准)
具体而言,就是对于境内投资主体投资到终目的地企业的路径上设立的所有空壳公司,管理部门均不予备案或核准。
终目的地企业再开展的投资活动不属于现行对外投资管理范畴,无需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
二、ODI备案的流程
01发改委立项
向发改委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02商务部审批发证
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在境外开展投资。
03外汇管理局备案
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温馨提示
实践中,商务主管部门与发改委的境外投资审查原则上相互独立,不存在互为前提的情况,可以分别报送。在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及《备案通知书》后,境内企业方可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
三、ODI备案的申请条件及资料
01申请条件
根据过往经验,申请主体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
境内公司好成立满1年以上
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好高于5%,越高越好
资产负债率好低于70%,越低越好
审计报告(净资产、净利润大于投资额)
境内主体行业不涉及敏感行业及国家
股东背景、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02备案所需资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
相关的董事会或出资决议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
并购类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及第三方 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投资主体自有资金证明
目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等优惠政策和投资便利化等开放举措的双重吸引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选在到海南注册公司,海南对外投资的新热潮将持续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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