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私募基金公司设立的条件解读
自2015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暂停新注册资产管理、基金管理、股权投资等金融类公司以来,仅有零星几家股东背景强大的企业能获得金融局的新设前置审批。去年年底,深圳市金融局再次放开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也相应放宽。
深圳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是怎样的?
1、根据《规定》的相关条款: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名称中标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字样,并在经营范围中标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等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点的字样。
2、深圳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资本要求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首期实缴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1年内完成注册资本实缴出资,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需提交验资报告。
3、深圳私募基金注册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为法人时,应当是从事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企业并购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等相关业务;经认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中央企业、地方国资企业、持牌金融机构等组织;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000万元,税收不低于600万元的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管理资金规模(实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国内外投资机构;深圳私募基金注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自然人时,应当具有8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或与所投行业领域相关的工作经验。
4、证券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根据深圳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的审批反馈,如果公司股东有国企、央企、上市企业等背景,或者是有一定度的私募机构和丰富从业经验的管理团队,在审批流程上会相对简单一些,审批速度也会更快些,而对于关联有异常或者失联企业的人员,深圳直接不予准入,所以金融办也是按照扶优限劣的原则,这点在筹备私募投资公司的时候可以考虑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