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能否设立分公司(2022年新规)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分公司吗?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不能开办私募分公司和子公司,部分地区可以开设,但是要求私募管理人名称和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新规要求。私募管理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到底需不需要登记备案?可以单独对外募集资金吗?高管和员工能不能兼职?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要求。
私募管理人名下成立的分公司:
1.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不需要到中基协重新进行登记备案;
2.募集资金时,要以私募管理人(不是分公司)的名义对外统一募集,分公司不能单独对外募集。
3.审计报告与总公司一起出。
4.法人可以兼职,其他高管和员工不能兼职。
私募管理人名下的子公司:
1.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如果要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需要到中基协进行登记备案(但是目前来说,如果同一实控人要再设立第二家同类型的公司,需要说明设立的合理性等内容);
2.拿到管理人登记资格之后,募集资金时,可以单独对外进行募集。
3.审计报告单独出(也有合并报表的情况)。
4.员工不能兼职。
私募管理人可以开设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嘛?
据腾博国际实际办理经验了解,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不能开设私募管理人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就如同很多地区暂未开放私募基金工商注册,是一样的道理,但应该可以在其他地区组建小规模的展业团队。
另外,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我们的建议是如果实在需要开设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便按照中基协要求进行专业备案,但是如果因为想享受到税收洼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腾博国际的建议是迁入,虽然近期对于金融公司发布征求意见,不能随意异地经营。
根据经验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的问题是众多新设私募的常见问题之一。此前证监会在《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异地办公需要整改,但是在此后的正式稿中已删除。
也就是说就目前政策而言私募基金管理人还是允许异地办公的,但是不排除部分地区,由于当地监管要求的特殊情况。
以深圳为例,深圳虽然再次放开了私募投资基金类公司的新设申请,但是门槛有所提升,根据要求,深圳私募基金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须保持一致,目前暂不受理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的挂靠企业。
同时,深圳未进行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无法变更实际办公地址的。唯一的选择就是迁入其它地区作为实际办公地址,例如海南。
同时深圳租赁场地的费用相较于海南,成本实在太高。如考虑租赁成本,未备案的私募基金企业可以考虑将公司迁入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