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私募基金行业高速与规范的发展,私募行业专业人才十分短缺,很多私募机构都出现人才不足的情况。因此,许多想进入私募基金行业的投资者咨询私募基金公司的员工能不能在其他机构兼职。今天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私募基金公司员工兼职相关问题,以供大家参考。
一、私募管理人多可以有几个高管?
根据中基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规定,私募管理人的高管需要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总经理
副总经理
合规/风控负责人
2.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合规/风控负责人
值得注意的是私募基金公司登记高管数量除了满足基本的5人以上,私募基金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人员。
二、私募管理人的高管能不能兼职?
除法定代表人以外,其他高管原则上不应兼职!
1、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也就是说,假如私募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兼职了,兼职的这两家机构需要有关联关系。
2、不得在与私募业务相冲突业务的机构兼职。冲突业务包括民间借贷、担保、保理、典当、融资租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众筹、场外配资、房地产等。
3、除法定代表人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高管人员原则上不应兼职;若有兼职情形,应当提供兼职合理性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等材料),同时兼职高管人员数量应不高于申请机构全部高管人员数量的1/2。
4、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兼职高管人员应当合理分配工作精力,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机构兼职的高管人员任职情况。
5、对于在一年内变更2次以上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管人员,协会将重点关注其变更原因及诚信情况。
6、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提交高管人员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时,应上传所涉高管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三、普通员工能否兼职?
根据中基协《关于加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且一般员工不得兼职。
我们总结了高管和普通员工的兼职情况,如下图:
总结下来,除了法定代表人能够在关联机构且非冲突业务类企业兼职之外,其他高管及普通员工原则上都不能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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