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是我国经济特区,经济发展利好,产业繁荣兴盛,创业环境得天独厚,因此吸引了不少创业者来海南注册公司。根据海南省总体规划要求,海南自由贸易区重点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科学布局海南岛产业布局。根据发展需要,应增加海关特殊监管领域,并在海关特殊监管领域进行以投资和贸易自由和便利化为重点的制度创新,主要是在国际投资和贸易、保税物流、保税维修等业务领域。
一、海口私募基金注册税收优惠政策
1、投资专项奖励:对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在海口市注册登记且开展投资业务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给予投资奖励。奖励的实际投资基金规模以扣除政府出资计算。其在海口市上一年度实际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按实际投资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1亿元的,按实际投资规模1.5%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2亿元的,按实际投资规模2%的比例给予奖励,每支基金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
2、创投风投机构奖励:对注册在海口市的创投风投机构,投资海口市辖区内企业并形成实体产业的,按其实际到位投资额1%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高不超过500万元。
3、税收政策: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财富管理机构,可采取“先分后税”的方式,其经营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财富管理机构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其所投资股权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损失,可以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符合居民企业条件的财富管理机构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作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财富管理机构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确有困难并符合减免条件的,报税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给予减免。
二、三亚私募基金注册税收优惠政
1、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就海南私募基金而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列明“创业投资”业务属于鼓励类的范畴,可以理解,从事创业投资的海南私募基金企业可以据此获得税收优惠,另一方面,如果海南私募基金投资于鼓励类产业,如对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等,也能间接获得税收优惠。
2、个人所得税优惠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就私募基金企业而言,基金经理、金融管理人才、金融公关人才、金融数据分析人才、金融法律人才、金融财会人才、金融审计人才等都属于紧缺人才的范畴,而即使企业员工未被明确列入目录名单中,但只要薪酬水平达到标准的,同样可以享受个税优惠政策。
3、地方优惠政策
(1)对在三亚亚太金融(基金)小镇注册落地(含新设或迁入),且完成备案的基金管理人及所发起的私募基金、创投类公司给予财政奖励。
(2)所投企业符合三亚市旅游、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且企业纳税地点在三亚的各类投资基金给予一次性项目资助,蕞高资助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3)各类投资基金及管理企业新购建的本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办公用途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按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4)对企业部分的增值税及所得税属三亚市地方按前三年后七年60%给予奖励,对个人部分的所得税属三亚市地方按十年70%给予奖励。
(5)小镇对入驻企业提供5年办公室免租优惠,同时企业也可以选择异地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