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1984年引进风投概念开始,私募股权投资也已经历经了30多年的潮起潮涌,目前这种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的一种证券融资方式也在快速发展壮大,已然从一个懵懂的“新生儿”蜕变成长起来,并踏着坚实的步伐高歌猛进!但相关的监管部门对此并不会掉以轻心,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对私募管理人登记与备案的要求,其实这也是在保护私募基金的发展,降低投资人的风险。
近日,有私募管理人收到了来自中基协的邮件,由于员工总人数不足5人,根据《关于加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协会提醒管理人应自9月10日前完成整改。所以,腾博在此特别提醒各位私募管理人,如果公司全职员工人数少于5人,请及时整改,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添加人员。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哪里完成整改?
根据数据统计,截止到8月底,全职员工人数在5人以下的私募管理人有6917家,占比29.16%;其中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全职员工人数在5人以下的有4844家,占比32.58%;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全职员工人数在5人以下的有2073家,占比23.41%。整体来看,有将近7000家私募管理人全职员工人数仍然未满足协会要求。那么,私募基金管理人应该在哪里完成整改呢?关于全职员工人数,中基协已经在私募管理人公示界面进行了公示,该数据来源于从业人员管理平台,所以大家整改的时候,就要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录入至少5个全职员工,这些员工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必须都要有基金从业资格吗?
并不是所有员工都必须要求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据腾博了解,部分私募管理人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录入的全职员工中,有一些是没有从业资格的。根据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但随着行业监管的不断收紧,对私募管理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未来全员持证肯定是大势所趋。
2021年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新要求
1、备案主体要求:
(1)主体要求: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公司;
(2)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股权类管理人可以包含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
(3)注册资本及实缴资金要求: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实缴至少在200万元以上或超过注册资本25%。
(5)公司、股东及高管近三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失信记录、刑事犯罪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形。
2、股东要求:
(1)不存在股权层级过多、循环出资、交叉持股等情况;
(2)公司及股东不曾从事过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业务;
(3)全体股东具有真实的从事私募业务的动机,不存在股权代持;
(4)股东需提供资产证明,要求资产能够覆盖各自股东对于申请机构的认缴出资额。
3、高管及从业人员要求:
(1)全体全职员工总人数不低于5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视为全职员工);
(2)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除财务、行政外,其他人员均需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股权类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均需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
(3)高管(高管一般为2人: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如有副总经理可作为公司高管):要求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不得存在兼职;法人具备一定金融从业/管理岗位经验;风控负责人具有三年以上金融机构风控管理经验。
4、公司展业要求:
1、专 业化经营:公司主体好未曾开展过业务,未来仅能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2、财务清晰:不应存在到期未清偿债务、资产负债比例超过净资产50%、大额或有负债等可能影响机构正常运作的情形。
3、实际办公场地:具备稳定性、独立性,不可与其他公司混同经营。
高管专 业能力如何证明?
首先我们要知道具备什么资质的人可以作为高管呢?根据协会目前的的硬性条件主要有:
1、高管人员应该通过协会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的基金从业资。
2、股权类高管或投资人员要求股权(含创业)项目成功退出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产品的证明材料、退出材料等)或者三年及以上在申请机构拟投资行业的从业经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在职证明、工作经历情况说明等)
3、证券类高管或投资人员要求三年内六个月以上可追溯的投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证券类产品的证明材料或股票、期货交易记录,不含模拟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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