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有限合伙私募基金注册合规要点解读
私募基金注册,深圳私募基金注册,深圳私募基金注册条件
一、有限合伙基金备案蕞新动态
(一)风险揭示书和备案承诺函增加了维护投资者查询账户内容
1、ambers系统可下载:4月1日,中基协在ambers系统更新了《风险揭示书》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承诺函》;
2、风险揭示书:“负责信披备份系统投资者查询账号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办理账号的开立、启用、修改和关闭”;
3、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承诺函:“为投资者维护和管理信披备份系统查询账号”。
(二)管理人不得管理未备案的私募基金
1、补备案时限:未备案私募基金7月7日前完成整改,整改期内暂停新增募集和备案;
2、补备案难点:补签募集监督协议,2016年7月15日后募集的基金必须有监督机构;
3、补备案反馈:(1)请募集监督机构对管理人前期募集行为规范性发表意见,并承诺按要求落实募集监督义务;(2)请管理人出函承诺基金依规做好募集工作,不再出现补签募集监督协议行为。
(三)双GP产品备案更关注架构设置合理性
1、 关联关系证明:管理人为GP时无需提供关联关系证明,管理人不为GP,与一个GP具有关联关系即可委托管理;
2、 委托管理协议:GP为管理人时无需提供委托管理协议, 近期产品备案填报虽提示上传,但“委托管理协议”上传处,上传《关于不存在委托管理说明》即可备案通过;
3、 反馈问题:请管理人说明GP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并详细说明2个GP在基金运营中权责与合理性。
二、有限合伙基金的工商设立
(一) 基金如何命名?
1、创业投资:名称有“创业投资”可获得蕞优的税收政策,《创业投资主体划型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出资金额和期限有要求;
2、投资领域:名称可为“基础设施投资”、“生物医药产业投资”等体现投资领域特点;
3、股权投资:未体现具体投资领域特点,应当含“股权投资”字样。
(二)基金备案是否必须上传工商公示截图?
1、已完成工商变更:应提供加盖管理人公章并显示全体合伙人的工商公示截图;
2、未完成工商变更:可上传有工商局章的工商变更受理函;
3、无工商变更受理函:可提交加盖管理人章的工商变更承诺函;
反馈问题:请上传本合伙型基金的工商截图,显示全体合伙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