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QDLP,海南QDLP,海南QDLP的对外投资范围
根据《暂行办法》第13条的规定,试点基金可以基金财产开展如下投资业务:
1.境外非上市企业的股权和债券;
2.境外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股票和债券;
3.境外证券市场(包括境外证券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
4.境外股权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
5.境外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
6.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领域。
QDLP企业分为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和试点基金,符合条件的新设基金管理企业和存续基金管理企业均可申请试点资格。
上个月海南第二批qdlp试点企业已经开始申报,期限为一个月。在腾博国际工作人员实际接触过程中发现,无论是已在海南注册且已经在中基协备案成功私募基金管理人,还是在海南新注册的基金管理人都对海南QDLP注册产生浓厚兴趣,但也发现这些私募基金机构负责人对海南QDLP设立流程完全不熟悉,在申请过程中走了很弯路,有的甚至连申请条件都不满足就急着去申请。因此腾博国际根据实际办理经验整理了海南qdlp设立流程,方便大家对于海南qdlp试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