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房产典当业务一直是典当行核心的业务版块,在典当行业务结构中所占的比重也达到50%,主要原因是房产价值较大,典当行的利润空间大同时业务模式也比较成熟,所以对于资金暂时紧张的有房一族来说,房产典当成为短期融资的佳选择。当前典当行经营许可条件愈加严格,今年6月海南jin融监管局设立四类业态的受理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其中就包括了典当行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与相关办理指南。相对于其它地区,海南由于自贸港的成立,jin融相关公司也放开了限制,可以直接设立新的典当行。小编将根据当前典当行市场环境详细介绍典当行办理相关条件。
海南典当行经营许可条件内容如下: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典当行”字样;
3、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缴的货币资本;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不低于为1000万元人民币;
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5、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6、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
当前在宏观经济发展转段、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典当行的管理法规依然悬而未决、政策环境不断趋紧,典当业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受到较多限制。现行监管规定的滞后、低效与缺失,不仅导致典当行办理条件愈加难以办理,在业务经营、司法诉讼时面临的政策法规障碍甚多,同时也给行业自律和维护正常经营秩序带来困难,阻碍了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