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纳税 50 万以内,奖励海口市地方留存部分的 50%
年纳税 51-500 万,奖励海口市地方留存 60%
年纳税 万,奖励海口市地方留存 70%
年纳税额超过 2000 万的,奖励海南省地方留存部分的 65%
以及海口市地方留存部分的 80%
企业所得税返还(含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纳税额 50 万以内,奖励海口市地方留存部分 50%
年纳税 51-500 万,奖励海口市地方留存部分 60%
年纳税额 万,奖励海口市地方留存部分的 70%
企业年纳税额 2000 万以上,奖励海南省留存部分 65%,海口市地方留存部分的 80%
有需要了解更多或办理的朋友可以致电联系我:腾博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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