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办理须知
劳务派遣是作为社会普通劳动合同用工的一种补充形式存在的,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使用能够简化用人企业的管理程度,达到降低用人成本的目的,但相应的问题也接踵而至,深圳地区规定,深圳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是在深圳地区内开办劳务派遣公司所需的资质。
1、开办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围绕注册资金、从业人员、经营场地和管理制度四个要素展开,其中2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是要求实际到位的,固定的场地用于活动开展,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的拟定要将劳动合同、劳动时长、社会保险等纳入细则内。
2、核实条件无误后,申请人需要准备验资报告、申请书、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核通知书》、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明、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样本等书面文件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申请。
3、人社部在收到书面材料后,委派2名工作人员先进行材料的查漏,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进行补正。材料补充齐全的申请,进入窗口审核阶段。人社局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在20到3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4、对文件审核通过的单位,人社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申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深圳劳务派遣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三年,有长期经营需要的,应该在有效期届满60天前提出延续申请。
5、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要求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根据我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不超过6个月)、辅助性(非主营业务岗位)或者替代性(可由其他人替代)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